隨著氣溫升高、雨水增多,野生蘑菇進入生長旺季。為有效預防食用野生蘑菇引發的食物中毒事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餐飲行業穩定經營秩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向全市各餐飲服務單位發出以下食品安全風險警示:
一、 認清風險,高度重視
野生蘑菇種類繁多,形態特征復雜,有毒與無毒蘑菇難以憑肉眼、經驗或民間流傳的“土方法”準確鑒別。部分劇毒蘑菇中毒潛伏期長,初期癥狀不明顯,但可能導致嚴重的肝、腎損傷甚至死亡,且目前尚無特效解毒藥物。餐飲服務單位作為食品安全的重要責任主體,必須充分認識野生蘑菇的極高安全風險,將“不采摘、不采購、不加工、不經營”野生蘑菇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安全紅線,堅決克服僥幸心理。
二、 嚴把源頭,規范采購
各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
- 禁止采購來源不明的野生蘑菇:不得從流動攤販、非正規渠道或個人手中采購無法清晰溯源、無法提供合格證明的所謂“野生”、“山珍”蘑菇。
- 審慎采購人工栽培食用菌:如需采購人工栽培的食用菌產品,應選擇資質齊全、信譽良好的供應商,并查驗并留存供貨者的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及進貨憑證,確保每一批原料都可追溯。
- 做好臺賬記錄:詳細記錄食用菌等原料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供貨者信息及進貨日期等內容。
三、 強化加工,杜絕混入
在食品加工制作過程中,必須加強管理,防止誤用誤食。
- 嚴格分揀查驗:對采購的食用菌類原料在清洗、切配前進行仔細分揀和查驗,堅決剔除任何可疑的、不熟悉的菌類。
- 規范儲存管理:各類食品原料應分區、分類、分架存放,標識清晰,避免野生蘑菇與可食用菌類或其他食品原料發生混雜。
- 加強員工培訓: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特別是采購員、廚師、洗揀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使其了解野生蘑菇的危害及識別基礎(重點在于明確“凡無法100%確認安全的野生菌均視為有毒”的原則),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四、 落實責任,積極宣傳
- 明確主體責任:餐飲服務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確保各項風險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 主動引導消費者: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防范野生蘑菇中毒的警示語或宣傳畫,菜單上避免出現可能誤導消費者的“野生蘑菇”等相關字樣。服務員應主動向顧客提示食用野生蘑菇的風險,不建議消費者食用自行采摘的蘑菇。
- 做好應急處置:一旦發生疑似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餐飲單位應立即停止相關食品的經營活動,封存可能導致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并第一時間報告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積極協助救治患者和事件調查,不得隱瞞。
五、 依法經營,接受監督
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針對餐飲環節食用菌特別是野生蘑菇的監督檢查力度和抽檢頻次。對違法采購、加工、銷售野生蘑菇,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飲服務單位,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嚴從重查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食品安全無小事,防患未然是關鍵。請全市各餐飲服務單位切實履行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共同筑牢野生蘑菇中毒防線,為消費者營造安全、放心的餐飲消費環境,攜手維護我市餐飲業的良好形象與穩定發展。